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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制度
日本的教育制度與台灣類似是以6.3.3.4制為基礎,也就是小學6年、中學3年、高中3年、大學4年,之後2年制短期大學及1至5年的高等專門學校也納入日本教育制度,大大提高國民的教育水準。台灣教育部認可日本大學及短大的文憑,2002年3月公佈日本公立專門學院文憑已採認證相當台灣專科文憑,請參考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相關網站訊息http://www.edu.tw:81//bicer/

日本的留學資格:
日本高等教育機構的入學資格必須修畢12年學校教育者,相當台灣高中畢業,日本語能日測驗1級或2級合格或參加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認定的日本語學校接受6個月以上日本語課程。(或是在大學,高中有接受1年以上日語教育該教育機構必須經認可)取得日本大學或短期大學,或專門學校,或高等專門學校的留學居留資格。

生活費:
必須有足夠支付在留期間生活費 

學生簽證:
護照
簽證申請書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相片2張
如何選擇日本語言學校

必須是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認可的教育機構並可取得就學或留學居留資格證明,
慎選學校,相關訊息

洽詢:林肯留學諮詢中心TEL:02-250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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